1.制定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。
2.负责校企合作单位的考察和遴选、校企合作活动的组织与管理, 指导二级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工作。
3.牵头做好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,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实施。
4.搭建行企校合作平台,协助开展人才培养体系建设、实验实训基地建设、教师工程实践、社会服务、学生实习和就业等工作。
5.组织各类校企合作项目的申报,校企合作工作数据统计与上报。
6.负责校企合作协议审核,协助做好校企重大项目的调研与论证。
7.协助做好产教联盟(职教集团)相关工作。
8.做好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、党风廉政建设、队伍建设、资产管理、档案管理、安全保密、网站建设等工作。
9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