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(含)以上;
2.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。
1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;
2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(含)以上;
3.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生):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④或相关专业⑤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1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⑥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;
2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: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①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
3.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③或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